熒光劑屬于一種復合有機化合物,也是一種熒光染料,通過吸收不可見的紫外線輻射轉變成熒光,能夠使所染物質獲得類似熒光效應。熒光劑廣泛存在于環境中,也存在于各種物體上面,如洗衣粉、化妝品、玩具等,如果只是少量接觸熒光劑,一般不會對人體造成較大危害。日常應該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避免接觸熒光劑超標的物品。下面,和360常識網一起了解相關知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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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熒光劑的誤解
說"有害"就"有害",寧可信其有
其中以H.Baron先生在1955年-1965年間發表的文章最為突出。其主要內容包括"熒光增白劑與皮膚直接接觸存在的潛在不相容性,可能引起的過敏及光過敏反應以及其它潛在的危害,比如延緩血液凝固,抑制傷口愈合和致突變性,即基因毒性和致癌性。"
實際上其中有的觀點并不是緣于事實而是基于最初的假想或未被證實的描述,這些觀點已經被后來的實驗所否定。然而,這些觀點仍被某些人反復重申。
之所以有人仍然認為熒光增白劑可致敏、致癌、延緩血液凝固、抑制傷口愈合等,是因為只看到了熒光增白劑早期的毒理實驗結果或最初的假想或未被證實的描述,而沒有注意到后來的毒理學家經過科學、嚴謹的實驗得出來相反結果--不致敏,不致癌,不會延緩血液凝固,不會抑制傷口愈合等。結果造成消費者認為:有人說熒光增白劑有害,可致癌,那它就有害,可致癌。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這也提醒人們,查閱資料一定要完整,否則容易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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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熒光劑的正確理解
自然界有很多東西,在正常使用劑量下,都是安全的。任何不以劑量為前提,談論起危害的研究,都是沒有意義的。在談熒光增白劑的危害時,需要先了解它的使用劑量和對人體造成傷害的最低劑量。洗滌劑中應用較多的為二苯乙烯基聯苯類熒光增白劑(CBS)。按照國家標準《GB 151933-2003急性毒性試驗》規范性附錄D"急性毒性劑量分級表"判定,熒光增白劑為無毒,與日常食用的食鹽的急性毒性屬同等級別。也就是說,熒光劑像鹽一樣安全,兩者的致死量十分接近,換算成能理解的說法就是,和食鹽一樣,它一次吃50g以上,才有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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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有些人會錯誤認識熒光劑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有些人所認知熒光劑對人體的致病性,其實是跟漂白劑或者是跟其他結構相似的毒性化學物質搞混了;而有人提到熒光劑對于皮膚會有刺激或者過敏性反映,則可能是跟產品內同時含有的香料或防腐劑所造成的反應搞混了。